近日,区委、区政府出台《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推动扶贫济困工作常态化的决定》(望发[2013]1号)文件,力争进一步提高全区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决定》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教育扶贫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创业就业体系等几个方面推进全区的扶贫济困工作,并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其中,对困难残疾人实行重点帮扶,具体惠残举措如下:
1、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原标准是农村户口每人每月40元,城镇户口每人每月60元)。
2、对一户多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
4、实现全区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含重症精神病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5、对随班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残疾学生和就读特殊学校的残疾学生,每年补助就学生活费1000元,让他们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
6、对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住院就诊实行“十免十减”政策(“十免”是免除十项基本治疗费: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救护车费,皮下、皮肉、肌肉注射费,静脉输液费,空调降温费,血液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煎药费;“十减”是十项费用减半收取,包括:急诊留观床位费,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X线透视检查费,常规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常规检查费,住院手术费,CT检查费,针灸治疗费)。
7、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未达到安置比例的由财政、地税部门按标准代扣代征,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有显著成效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8、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完善乌山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推进农村残疾人托养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人人过上更高品质生活。
9、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含重症精神病人)免交诉讼费、仲裁费,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当事人合法权益。
《决定》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区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也是将望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公园式城区的重要举措。
来源:望城新闻网
作者:残联
编辑:姚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