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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求社会组织中具备条件者年内全部建立党组织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编辑:姚泽子 2012-10-12 08: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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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长沙举行。)

 

  红网长沙10月11日讯(记者 廖洁)10月11日,湖南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长沙举行,梳理和检阅这两年多来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2010年4月以来,全省约2700个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4万多名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上级的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们积极开展公开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群众评议、为民服务、扶贫济困等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评价表示“很满意”和“满意”的占97%。

 

  近年来,湖南省社会组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目前,全省社会组织登记总量已近19000个,如加上备案类和草根类,总数不下于3万个,党组织覆盖率为14.23%。

 

  其中,不符合条件未建立党组织的占社会组织总数的93.3%;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而未建立党组织的占总数的6.7%,无论是党组织的覆盖率还是应建已建率均走在全国社会组织前列。

 

  “加大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仍是现阶段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李劲夫在会上表示,“2012年内,社会组织中符合建党条件的组建率必须达到100%,这是一个硬指标,全省各级民政民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坚决完成这项任务。”

 

  会议再次强调,凡是有3个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尽快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争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组织。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余跃表示,下一步,将巩固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纳入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的重要内容,督促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常态化。

 

  大会表彰了30名先进个人。

 

  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系统先进个人名单(30人)

 

  郭 华 长沙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杨铭武 长沙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孔石明 浏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立飞 宁乡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陈莉萍 中共株洲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唐慧敏 株洲市攸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张建明 湘潭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吴贵贤 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陈其美 衡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徐美玲 雁峰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科员

 

  刘光怀 邵阳市民政局烈编办主任

 

  赵先科 邵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廖承隆 隆回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侯伟国 岳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李仕华 云溪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叶 青 平江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觉礼 益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胡立新 沅江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陈立初 常德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吴建江 鼎城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王 平 澧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胡爱辉 张家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丁 敬 慈利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黄 杏 郴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刘 勇 郴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唐桂平 祁阳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周艾林 新田县民政局副局长

 

  贺雨生 娄底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邓发武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罗金玉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编辑:姚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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